房地產業建筑業或于明年7月納入營改增試點 |
[導讀]相關機構表示,根據目前與國家稅務總局溝通的情況看,下一輪營改增試點的時間表大致為:房地產業、建筑業于2015年7月納入試點;最后納入試點的將是金融保險業,試點節點大致為2016年初。 據了解,房地產業、建筑業或將于明年7月納入營改增試點。同時,酒店業或將適用生活服務業的營改增試點規范。 相關機構表示,根據目前與國家稅務總局溝通的情況看,下一輪營改增試點的時間表大致為:生活服務業于2015年1月納入試點;房地產業、建筑業于2015年7月納入試點;最后納入試點的將是金融保險業,試點節點大致為2016年初。 據該機構一位高層人士透露,目前溝通的信息看,房地產業與建筑業納入營改增之后,應該承擔11%的稅率,酒店業納入生活服務業營改增則有可能承擔6%的稅率。 據目前的營業稅征收規定,現行的房地產開發、融資、租賃等業務的營業稅按照營業收入為5%征收,建筑業勞務按照總包收入與分包費用差額的3%征收。 該人士表示,由于稅率的不同,對于自身有酒店產品的開發商而言,其避稅難度、報稅規范等工作將變的更加困難。 據該機構方面透露的信息,之所以讓房地產與建筑行業同時納入到營改增的試點中,主要是稅務總局考慮到房地產與建筑業之間關系過于緊密,如果兩者納入營改增存在時間差,那么在這段時間差之內開發商將有一大筆進項稅無法抵扣,這對開發商的成本將產生很大的影響。(來源于騰訊房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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