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婚前按揭買房 現在房價漲了三倍!離婚會怎么分? |
微友問:家里的房子是老公在結婚之前買的。婚前付了首付,婚后每月付按揭。 這幾年,我們的房子一下漲了三倍,從原來的八十萬元,漲到了現在的三百多萬。之前老公曾給我寫過一張紙條,承諾如果離婚房子會分我一半,紙條在我這里,有他的簽名,但沒有經過公證。 請問這張紙條有法律效力嗎?如果離婚,房子該如何分配? 簽約律師蘇迪亞:浙江中銘律師事務所副主任,擅長民商事、婚姻家事等民事法律實務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《婚姻法司法解釋(三)》第十條的規定: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,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,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。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,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。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,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,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。 因此,如果離婚,對該房屋你可以分得你與丈夫婚后共同還貸支付款項的一半,同時,該房屋婚后還貸期間的增值部分,你也能分得一半。 至于你丈夫曾經寫給你的紙條內容,因涉及到離婚時的財產分割,如果你丈夫在人民法院離婚時反悔,那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《婚姻法司法解釋(三)》第十四條的規定,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,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。 綜上,人民法院可能不會支持房子分你一半的訴訟請求。 來源:都市快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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