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資源部擬界定臨時用地的范圍和使用期限 |
自然資源部日前發布《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。其中提到,界定臨時用地的范圍和使用期限。規范臨時用地使用范圍。以“可恢復”為界定標準,明確了建設項目施工類、地質勘查類、搶險救災類臨時用地等的具體范圍。臨時用地使用期限不超過兩年,確需超過兩年的交通、水利、能源、管線等基礎設施建設使用的臨時用地,經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重新辦理一次,期限不超過兩年。
來源:中國房地產網 ![]()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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