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照《消防法》,物業公司應盡哪些消防義務? |
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,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。
第十八條:同一建筑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,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,并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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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照《消防法》,物業公司應盡哪些消防義務? |
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,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。
第十八條:同一建筑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,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,并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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